企业预备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,但不清楚办理时应提交哪些材料
您可以,通过数字东城网站—政务服务—部门服务—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—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进行查阅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;
(一)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;
(二)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(三)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;经许可的,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。
办理需要提交材料:
1.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;
2.公司章程1份;
3.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1份;
4.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1份;
5.提供人力资源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;
6.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《委托代理书》1份;
以上申请材料中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》、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《委托代理书》应当提供原件,其他材料出示原件并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。